徐州市发布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

  日前,徐州市委书记庄兆林,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王剑锋签发2021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,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,实现“河安湖晏、水清岸绿、鱼翔浅底、文昌人和”的幸福河湖面貌。

  总河长令强调,要目标化序时推进。全市深入推进河湖系统治理和综合管护,全面落实《徐州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》,通过5年努力,建成1000条(个)美丽幸福河湖。要标准化开展建设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、保护优先、系统治理、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,对照“有防洪安全保障、有严格资源管理、有稳定健康生态、有整洁美丽环境、有休闲文化设施、有健全管护体系以及群众满意度高”的“六有一高”标准,结合河湖实际,全面落实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主要任务。要系统化组织实施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建立属地责任机制,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,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。要广泛化宣传引导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广泛动员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,营造众志成城打造美丽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。(责编: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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